案 由: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实施垃圾分类的建议
分 类:经济建设-环保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致公党湛江市委(共1名)
办理单位:主 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会 办:赤坎区政府,霞山区政府,麻章区政府,坡头区政府,雷州市政府,廉江市政府,吴川市政府,遂溪县政府,徐闻县政府,湛江开发区管委会,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内 容:
实施垃圾分类,是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2020年9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要求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2020年3月,湛江市出台《湛江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些小区也投入了分类垃圾桶,张贴和发放了一些相关宣传材料,说明垃圾分类在湛江市已经开始走进社区。但距离取得成效还有相当的距离,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还没有从立法方面规范垃圾分类标准,没有构建相应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各层级的主体责任不明确,导致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刚性约束和强制性保障,《实施办法》难以落到实处。
二是收运和终端处理设施跟不上要求。小区里虽然按照垃圾分类设置了各类垃圾桶,但收运车并没有实施分类,垃圾还是被集中装进一部车里运走。另外,湛江市还没有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大件垃圾(废弃家具、大型洁具及大电器等)没有进入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居民自行丢弃或通过旧货商贩选择性处理大件垃圾,给环境带来新的污染。
三是基层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环卫部门、管理部门、街道办、社区、小区物管和业主委员会,在落实垃圾分类的各个环节中没有明确具体责任,社区垃圾投放点没有设置引导居民如何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督导员,居民的错误做法没有及时纠正指导,导致垃圾分类工作流于形式。
四是宣传效果不够,虽然街道和社区都一些宣传,但效果不佳,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做法没有深入人心,在群众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垃圾分类离自己还很遥远。
为此建议:
一、强化立法对垃圾分类进程的推动。加快推进湛江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促进垃圾分类标准化规范化运作。制定湛江市《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为基层实践提供指导。
二、强化硬件投入,加快构建完善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引进先进的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建立大件垃圾回收处置中心,将大件垃圾纳入收运,通过分解归类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再生和利用。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置。建设完善的各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
三、构建合理的运作和管理机制,落实环卫、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各自在收运体系中的目标任务,从各层面推动开展,形成合力。建立并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引导居民提升学习垃圾分类的自觉性。
四、加强社区宣传,做到宣传覆盖无死角。提升群众对垃圾分类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垃圾分类的标准和具体方法,培养居民逐步适应定时有序地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对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给予批评甚至处罚。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070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湛江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实施垃圾分类的建议》(第20210070号)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自去年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湛江市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示范引领,强化统筹部署,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主要做法及进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制度保障
围绕《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湛江市先后印发实施了《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0-2035年)》、《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标准(试行)》等系列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引,明确了湛江市垃圾分类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标准,并编印了《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宣导手册》指导广大市民实际操作,为湛江市推进垃圾分类提供了科学有效指引。市人大正组织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以适应相关上位法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并计划年内进行审议,目前正抓紧制定修订草案。围绕已印发实施的系列文件,湛江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出台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指引、校园垃圾分类指引、物业小区实施方案和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加强“限塑令”、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限制旅游住宿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制止餐饮浪费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实施垃圾分类提供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二) 示范带动有序推进
《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城市至少各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5 年,全省地级以上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围绕省、市工作目标任务,湛江市突出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抓好示范片区建设。按“1 n”模式突出抓好示范片区创建,以辖区网格化管理、行业示范单位创建,重点开展物业小区、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从易到难、以点带面扩大覆盖面。目前,各县(市、区)正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赤坎区已基本建成了沙湾街道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二是抓好公共机构示范。把公共机构率先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作为重要突破口来抓,明确要求党政机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截至目前,市级公共机构已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正按计划进一步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去年以来争取省级财政1920 万元支持。二是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结合《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0-2035 年)》资金测算和湛江市年度目标任务,湛江市今年通过《2021年市区市政建设计划》安排生活垃圾分类资金3400万元,用于完善各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营保障。三是督促各区加大投入。今年以来,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将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其中赤坎区级财政已明确安排270万元、霞山100万元。
(四)大力构建分类体系
湛江市充分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满足示范片区分类需求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一是加快设施建设。去年以来,市区陆续建成投入400余座垃圾分类收集点,有效满足了市区示范片区前端分类投放的需求。集中采购了一批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交付各区使用,同时充分利用第三方公司设备,基本建立了满足示范片区需要的分类收运体系。现已建成有害垃圾处理终端设施(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市区大件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市区小型厨余垃圾处理站等终端处理设施,基本满足示范片区的分类处理需求。为保障后续不断扩大的垃圾分类处理规模,正抓紧推进设施补短板工作,重点推进湛江市区餐厨垃圾及生活垃圾协同处理项目(400吨/天)和一批小型厨余垃圾处理站(5-10吨)建设。 二是加快分类体系建设 。 可回收物在企业自行回收高价值可回收物的基础上,低价值回收物现主要由各区组织专业公司进行收集并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处理。厨余垃圾由各区环卫单位组织专业公司运往霞山厨余垃圾处理站和麻章黑水虻养殖基地进行资源化处理利用。目前两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合计规模 35 吨/天,基本满足市区示范片区厨余垃圾处理需求。有害垃圾由各县(市、区)环卫单位组织市场化公司收集后运往暂存点进行储存,达到一定量后交由有害垃圾处理终端设施进行处理,各县(市、区)均与有害垃圾处理资质企业签订处置协议书或意向书。其他垃圾由各市场化公司运往相应的焚烧厂和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已实现全市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件垃圾由各区环卫市场化公司进行分类收运,统一交由市大件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五)强化管理体系建设
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和多方主体,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湛江市着力压实环卫主管部门、镇(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的垃圾分类主体责任。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在《新固废法》和《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湛江市出台《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湛江市迎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2021-202)》等系列文件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环卫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各方面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细化分解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逐步形成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督促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重点项目进行督促推进,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2021年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启动执法检查。为有效约束引导各方责任主体践行垃圾分类,湛江市城管执法部门出台了专门的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联动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约束,强化了各主体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落实。四是探索激励考核。赤坎区从今年4月起,试行《赤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试行)》,对居民小区开展激励考核,有效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市财政今年预算安排了600万元用于对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奖励,以激励各县(市、区)示范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六) 深入广泛宣传发动
垃圾分类关系到每个人、每个家庭,发动全民参与是湛江市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开展的重要举措。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建工作内容,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建活动。今年以来,各级党支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学习和宣传的主题党建活动约1542次,共53800余党员人次参加,充分利用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共建力带动市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二是发挥志愿者服务。各级各部门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今年以来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志愿者活动 319 余次,7500 余人次参加,逐步形成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志愿者“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五进”宣传活动和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五进”及垃圾分类主题活动 2200 余次。四是广泛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栏、led 广告屏等渠道开展宣传,并广泛发动街道、社区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今年以来,入户宣传次数共 34500 余次。五是加强培训引导。通过邀请省相关专家举办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讲会和利用党校资源开展党员专题培训班等活动,有针对性的提高各类人群的垃圾分类意识,今年以来举办宣讲课堂120余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建立健全法规政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垃圾分类相关上位法和湛江市实际,加快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力争明年实现条例的颁布施行,同时配套完善减量激励、收费政策、奖励考核等系列政策文件,为湛江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全面的政策法规保障。
(二) 完善全程分类体系。一是加快实施市区第二轮环卫市场化,将垃圾分类收运整合纳入,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提供收运支撑。 二是加快建立可回收物统一回收网络。通过培育回收龙头企业或以第三方服务外包的形式建立可回收物统一回收网络,在各实施分类区域设立低价值可回收物暂存服务点,逐步实现统一分类收集、统一定点暂存、统一指定回收(出售)、统一集中运输。 三是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湛江市工作目标及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及收运设施设备,特别是加快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厨余垃圾处理需求。
(三) 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围绕今年完成 7 个示范街道创建的工作目标,对标省指引和市标准,结合湛江市工作方案及实际,在巩固现有沙湾街道示范片区和公共机构示范引领的基础上,按“1 n”模式深入开展示范创建,以辖区网格化管理、行业示范单位创建,重点开展物业小区、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从易到难、以点带面逐步扩大范围。
( 四 )完善检查考核体系。加快建立政府绩效考核、第三方测评、社会监督一体化监督考核体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同时加快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调动湛江市各级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深入推进,形成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
(五)持续抓好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普及活动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关注度。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充分利用专业力量,组建宣讲培训队伍,针对不同人群细化培训内容,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激发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三是强化教育引导。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动学生、家长、社会三方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发展理念,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家校联合”的良性互动闭环,通过一代人的教育,树立一代人的理念,改变一代人的行为,实现垃圾分类新时尚成为好习惯。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单位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